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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冶政办发〔2026〕10号

发文机关:大冶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冶政办发〔2026〕10号发布日期:2026-04-2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 大冶市

本站摘要

大冶市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含新建站与合建站)的规划、建设、验收与运营实行全链条规范管理,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管部门,参照燃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加氢站安全有序建设与运营。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适用范围

    口径说明:全市加氢站(含新建站、合建站)规划、建设、验收、运营管理

  • 主管部门

    口径说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加氢站行业主管部门,参照燃气管理执行

  • 管理环节

    口径说明:选址、用地、立项、报建、验收投产、经营许可与安全监管全链条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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