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政策

共收录 34 条政策文件, 覆盖国家级与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按发布日期倒序。 每条均整理发文机关、文号与结构化政策要点,并附原文链接 —— 本站只做结构化加工,不实质性替代原文。

层级
类型
效力
地区 先选省级行政区
国家级规划已过期限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及GEF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项目

「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立「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由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安排「大规模风(光)电解水制氢/输氢技术与应用示范」等研究内容,开展适应风/光波动性的电解水规模制氢/输氢技术及装备、低成本大容量电解水制氢装备、风光发电与电解水制氢系统耦合集成、管道输氢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示范。同期,全球环境基金(GEF)于2016年3月正式批准「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支持北京、上海、佛山、郑州、盐城等城市开展百辆级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行并建设相应加氢设施,开展政策与标准研究,通过规模效应带动燃料电池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制氢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
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未标注 原文
国家级通知现行有效财建〔2021〕266号

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首批示范城市群)

2021年8—9月,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上海、广东三大城市群作为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启动实施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4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考核结果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京津冀城市群由北京市大兴区牵头、共12个城市(区)组成;上海城市群为「1+6」格局,联合苏州、南通、嘉兴、淄博、宁东、鄂尔多斯;广东城市群由佛山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及福州、淄博、包头、六安等城市。考核对象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氢能供应三部分,城市群积分上限17000分。示范期为每个城市群带来最高约17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媒体报道口径),带动全国氢能产业进入规模化示范阶段。

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制氢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未标注 原文
省级规划现行有效重庆市渝经信油气〔2025〕8号

重庆市加氢站行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锚定“西部氢能枢纽”目标,落实《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重庆工业副产氢资源丰富,长寿、潼南等地年产量超15亿立方米,已建成投用加氢站12座、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477辆(截至2025年)。规划提出新建加氢站60座、累计建成72座,氢气年供应能力达2500万千克,分三步走:2027年日供氢1.5万千克(满足约800辆)、2030年4万千克(约2000辆)、2035年突破7万千克(约4000辆)。重点建设沿成渝、渝蓉等高速的“成渝氢走廊”和渝黔桂沿线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支持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

加注应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12-15 原文
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湖北省 · 武汉市武政规〔2025〕9号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鄂政办发〔2024〕45号),构建“一核(武汉经开区)一都(青山区)两翼(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氢能产业集聚区。目标到2027年将武汉打造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120亿元),氢气总产能达4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20座,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突破2500辆。政策上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最高支持80万元,对企业承担国家级氢能重大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项最高500万元支持。

制氢加注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5-09-20 原文
市级补贴政策现行有效广东省 · 佛山市南海区南府办〔2025〕4号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设立区级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涵盖在南海区建设运营加氢站、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氢能源车辆运行及相关工业用氢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准入门槛为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1000公斤、撬装式不低于500公斤;扶持范围包括商业化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等,车辆覆盖氢燃料电池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观光车、叉车等。据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500万元/站。佛山累计建成加氢站36座居全国城市第一,南海为佛山氢能产业主要承载区。

加注应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07-10 原文
省级规划现行有效四川省川经信汽车轨道〔2025〕99号

四川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接续2020年版规划。四川氢能企业及科研院所100余家,截至2024年底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超1100辆、建成加氢站18座,并联合重庆打造成渝“氢走廊”。规划提出“一集群、一基地、一高地”格局:打造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集群,建设国家重要绿氢生产供应基地,构建“一廊多路”氢交通应用体系。目标分三阶段:到2027年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超4000辆;到2030年初步构建多能互补新型能源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国内主要绿氢供应基地和氢能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及综合应用高地。

制氢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06-03 原文
国家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工信厅联节函〔2024〕499号

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

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方案以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场景为着力点,明确到2027年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装备支撑和技术推广取得积极进展,清洁低碳氢在冶金、合成氨、合成甲醇、炼化等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船舶、航空、轨道交通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方案聚焦清洁低碳氢替代、氢冶金、氢碳耦合制绿色甲醇、氢氮耦合制绿色合成氨、氢燃料电池汽车、氢动力船舶/航空/轨道交通装备、氢电融合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应用场景,系统提出30项具体工作任务,是氢能从交通示范向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拓展的关键政策。

制氢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共性支撑与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4-12-30 原文
国家级办法现行有效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于2024年11月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法律第二条首次将氢能列入能源定义:「本法所称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并在附则中明确「氢能,是指氢作为能量载体进行化学反应释放出的能源」;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氢能正式从危化品管理属性纳入国家能源管理体系,享有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储备应急等制度安排,将推动制氢、加氢站、储运等环节报批建设限制放开,对氢能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共性支撑与服务制氢储运加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11-08 原文
国家级标准现行有效国标委联〔2023〕34号

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进一步分解为20个二级子体系、69个三级子体系;部署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两大行动」,提出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南以《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是氢能「1+N」政策体系中的标准制度保障文件。

共性支撑与服务制氢储运加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2023-08-08 原文
省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能源产业定位,以绿氢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氢能产业示范区为抓手,推动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发展,推进“西氢东送”,打造国家大型绿氢供应和出口基地。目标分两步:2023年建设2-3个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突破2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突破50辆;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1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1500辆以上。方案部署氢能基础设施、多元化应用(工业绿氢替代、交通重卡短倒、多能互补储能)、装备制造和创新体系四项重点任务,并配套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氢十条”政策。

制氢加注应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8-01 原文
省级规划现行有效河南省豫政办〔2022〕81号

河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与《郑汴洛濮氢走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配套实施。河南化工产业年副产氢气约55万吨,具备低成本氢源优势。规划提出到2025年突破氢能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核心技术,产业链相关企业达100家以上,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以上,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3万吨/年,氢气终端售价降至30元/公斤以下,建成3-5个绿氢示范项目,适度超前布局建设一批加氢站,郑汴洛濮氢走廊基本建成,郑州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空间上打造“一轴带、五节点、三基地”的氢能发展格局。

制氢加注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08-26 原文
省级规划现行有效上海市沪发改高技〔2022〕54号

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规划期2022-2035年。上海已建成10座加氢站、近30公里输氢管道,工业产氢供氢能力近50万吨/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设各类加氢站70座左右,建成3-5家国际一流创新研发平台,培育5-10家国际影响力独角兽企业,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突破1万辆,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交通领域带动减碳5-10万吨/年;到2035年建设海外氢能进口输运码头,布局东亚氢能贸易和交易中心,基本建成国际一流氢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空间上构建“南北两基地、东西三高地”布局。

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与核心部件应用共性支撑与服务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2022-05-08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