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江西省 · 南昌县
关于印发《南昌县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3〕12号
发文机关:南昌县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南政发〔2023〕12号发布日期:2023-06-2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江西省 · 南昌县
本站摘要
南昌县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县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围绕能源领域碳达峰作出总体部署。方案提出树立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效应,结合国省干道沿线加油加气站改造推进储氢基础设施和加氢站建设;推动风光火氢储一体化;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领域应用。方案的具体量化目标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省市下达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原文正文未完整抓取,摘要据标题与公开要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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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方案提出树立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效应,结合国省干道沿线加油加气站
- 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领域应用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南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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