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补贴政策现行有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含《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镇海区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办法、加氢站氢价补贴)

发文机关: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日期:2025-05-19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本站摘要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含《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镇海区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办法、加氢站氢价补贴)》(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5-19。【主办单位 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一、做好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我区已在全市率先编制完成《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镇海区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30年建设1个氢能新材料评价和测试中心、5座综合供能站和2座加氢站,形成2.3万kg/d的供氢能力。二、强化要素保障政策支持……氢气定价按照35元/公斤(大客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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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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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策要点【主办单位 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一、做好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www.zh.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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