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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氢能产业强势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文机关: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2-3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浙江省 · 普陀区

本站摘要

普陀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氢能产业强势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12-30。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氢能产业强势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删除原意见中总部经济、产业集群奖励等条款,原意见文号为舟普政发〔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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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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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要点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氢能产业强势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删除原意见中总部经济、产业集群奖励等条款,原意见文号为舟普政发〔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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