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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穗开发改规字〔2025〕3号

发文机关: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文字号:穗开发改规字〔2025〕3号发布日期:2025-07-2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广东广州黄埔

本站摘要

广东广州黄埔《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7-2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开发改规字〔2025〕3号),正文规定“对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按0.5元/公里、1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本条款扶持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成文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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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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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策要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开发改规字〔2025〕3号),正文规定“对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按0.5元/公里、1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本条款扶持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成文2025年7月21日
  • 政策要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开发改规字〔2025〕3号),正文规定“对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按0.5元/公里、1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本条款扶持总资金不超过2亿元”,成文2025年7月21日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www.hp.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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