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规划现行有效江西省 · 永新县

永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永府字〔2026〕45号

发文机关:永新县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永府字〔2026〕45号发布日期:2026-07-17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江西省 · 永新县

本站摘要

《永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经永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永新县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索引号D46--2026-0292)印发,发文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纲要规划期2026—2030年,重点做强超纤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前瞻布局固态电池等未来赛道,落实碳达峰十大行动并开展零碳园区建设。文件突出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协同部署,页面正文未列氢能专项表述,未直接涉及氢能。关键指标:规划期2026—2030年,明确三大主导产业并开展零碳园区建设。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纲要规划期2026—2030年,重点做强超纤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
  • 文件突出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协同部署,页面正文未列氢能专项表述,未直接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