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5月5日研报:《能源法(草案)》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有望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
事件描述
2024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和坚持党的领导、健全能源规划体系、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加强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强化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能源法(草案)》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
事件评论
《能源法(草案)》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标志着在法律层面对氢能作为能源的认可,氢能能源属性进一步明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氢能;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氢的能源属性;2022年3月出台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时隔4年,《能源法(草案)》公布,再次明确氢能的能源属性。
预计《能源法》正式出台后将有效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修订,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按照我国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氢气被定义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运输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加氢站建设投资、审批时间等成本增高,影响了氢能行业的发展速度。随着氢的能源属性逐渐明确,国内已有部分地区放开非化工园区制氢,如吉林、内蒙古、新疆等地明确允许制加氢一体站和新能源制氢项目在非化工园区生产,绿氢生产无需取得危化品许可证。
《能源法(草案)》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有望推动全国放开制氢、加氢站、储运氢的报批和建设限制,降低额外无效成本支出,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
2024年以来氢能政策频发,氢能产业顶层重视程度提升。
提升氢能车辆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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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山东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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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四川发布《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提出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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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重庆发布《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中、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
放开非化工园区制氢
内蒙古、新疆相继于2月、3月发布政策,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且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绿氢是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近期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围绕石化化工、钢铁、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