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26〕7号
发文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鄂政发〔2026〕7号发布日期:2026-08-13政府网站发布:2026-08-2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本站摘要
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6 年 8 月 13 日印发《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发〔2026〕7号),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先行样板」部署五大行动、18 项具体举措,其中多处涉及氢能。能源方面提出「大力发���新能源,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建设,深化武汉都市圈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并在「构建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段落明确「拓展绿电入鄂通道,推进千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交通方面在「建设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段落提出「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长江,开展长江干线船舶电动化示范,探索打造沿江氢能船舶示范场景,加快港口岸电和船舶大功率充换电等设施改造」,并设定阶段目标「到 2027 年,建成全国绿色智能船舶应用先行区」。方案还明确建立省级推进工作机制,将先行区建设纳入美丽湖北建设成效考核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总体目标为:到 2027 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 34 微克/立方米,到 2030 年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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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武汉都市圈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深化推进
口径说明: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 沿江氢能船舶示范场景探索打造
口径说明:配套开展长江干线船舶电动化示范
- 绿色智能船舶应用先行区2027 年建成年
口径说明:全国先行区定位
- PM2.5 年均浓度目标34微克/立方米
口径说明:到 2027 年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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