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甘肃省 · 酒泉市

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酒政办发〔2022〕66号

发文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22〕66号发布日期:2022-06-09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甘肃省 · 酒泉市
适用环节制氢加注应用

本站摘要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9日印发《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酒政办发〔2022〕66号)。到2025年建成10万吨/年以上的绿氢生产基地,工业副产氢达到3万吨/年;建设加氢站8座以上(含改扩建站);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左右;引进培育10家以上氢能企业,氢能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建成10万吨/年

    口径说明:以上的绿氢生产基地

  • 工业副产氢达到3万吨/年
  • 建设加氢站8

    口径说明:以上(含改扩建站)

  • 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200

    口径说明:左右

  • 引进培育10

    口径说明:以上氢能企业

  • 氢能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

    口径说明:左右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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