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通知现行有效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绿氢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内能源科技字〔2024〕842号
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文字号:内能源科技字〔2024〕842号发布日期:2024-12-2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适用环节制氢
本站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绿氢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能源科技字〔2024〕842号)为支持已批复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降本提质、快建快投快见效而制定。建立上网电量退坡机制,保持新能源规模配置比例1:1.2不变,提高投产初期上网电量比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上网电量占发电量比例2025年不超40%、2026年不超30%、2027年及之后不超20%。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项目单位按一体化项目注册交易账号,上网与下网电量分别参与中长期及现货市场。优化电费计量结算功能,配合电网企业完成电能计量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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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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