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办法现行有效北京市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技管〔2022〕125号

发文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京技管〔2022〕125号发布日期:2022-10-1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北京市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站摘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10-11。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于 2023-01-08 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技管〔2022〕125号,成文 2022-10-11)。措施共 20 条,从创新生态营造、产业集群培育、示范应用推广三方面给予支持,其中对近三年开工的氢能产业重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除外)的 1% 给予资金奖励…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策要点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于 2023-01-08 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技管〔2022〕125号,成文 2022-10-11)
  • 政策要点措施共 20 条,从创新生态营造、产业集群培育、示范应用推广三方面给予支持,其中对近三年开工的氢能产业重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除外)的 1% 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