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办法现行有效北京市

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暂行办法

京管发〔2024〕3号

发文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文字号:京管发〔2024〕3号发布日期:2024-07-1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北京市

本站摘要

北京市《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暂行办法》(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07-18。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24〕3号,成文 2024-07-18,2024-08-08 公开)。办法由 9 个部门联合印发,明确加氢站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用地、施工、消防、验收等环节的审批流程与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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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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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政策要点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24〕3号,成文 2024-07-18,2024-08-08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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