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北京市
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京商流通字〔2025〕2号
发文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文字号:京商流通字〔2025〕2号发布日期:2025-01-24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北京市
本站摘要
北京市《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5-01-24。北京市商务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1-24)。方案第一部分为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 2 万元标准给予补贴;第二部分为本市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置换补贴范围内的新能源乘用车明确包括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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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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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政策要点北京市商务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1-24)
- 政策要点北京市商务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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