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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指导意见现行有效河北省 · 河北雄安新区

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

发改环资〔2024〕73号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4〕73号发布日期:2024-01-2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河北省 · 河北雄安新区

本站摘要

河北雄安新区《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01-20。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政策发布>通知”栏目发布《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发改环资〔2024〕73号,成文 2024-01-20,2024-02-08 公开)。意见在能源与交通领域提出合理布局氢能供应设施,推进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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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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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
  • 政策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政策发布>通知”栏目发布《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发改环资〔2024〕73号,成文 2024-01-20,2024-02-08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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