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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发改工业规字〔2024〕3号

发文机关: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财政局发文字号:大发改工业规字〔2024〕3号发布日期:2024-09-24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辽宁省 · 辽宁大连

本站摘要

辽宁大连《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财政局),2024-09-24。该通知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废止大发改工业字〔2020〕608号与大发改工业字〔2022〕434号;其附件办法对企业研发费用按最高30%补助(不超1000万元)、对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分档给予2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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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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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财政局
  • 政策要点该通知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废止大发改工业字〔2020〕608号与大发改工业字〔2022〕434号
  • 政策要点其附件办法对企业研发费用按最高30%补助(不超1000万元)、对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分档给予2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pc.dl.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 数据置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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