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办法现行有效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吉政发〔2022〕22号
发文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22号发布日期:2022-11-3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吉林省
本站摘要
吉林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11-30。该政策措施全文明确对加氢站建设与运营给予补贴、对绿氢制取给予15元/公斤的退坡补贴、对购买使用车用氢气存储设备按投资额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绿氢运输给予1.5元/公斤补贴等,覆盖绿氢生产、储氢设备、氢能运输、加氢站建设等配套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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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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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策要点该政策措施全文明确对加氢站建设与运营给予补贴、对绿氢制取给予15元/公斤的退坡补贴、对购买使用车用氢气存储设备按投资额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绿氢运输给予1.5元/公斤补贴等,覆盖绿氢生产、储氢设备、氢能运输、加氢站建设等配套环节
- 政策要点该政策措施全文明确对加氢站建设与运营给予补贴、对绿氢制取给予15元/公斤的退坡补贴、对购买使用车用氢气存储设备按投资额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绿氢运输给予1.5元/公斤补贴等,覆盖绿氢生产、储氢设备、氢能运输、加氢站建设等配套环节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xxgk.jl.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 数据置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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