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通知现行有效吉林省

吉林省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政策

发文机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4-08-22施行日期:2024-09-01有效期至:2026-08-3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吉林省

本站摘要

吉林省《吉林省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政策》(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8-22。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4-08-22发布:省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省内高速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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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策要点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4-08-22发布:省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省内高速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 优惠/有效期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4-08-22发布:省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省内高速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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