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规划现行有效江苏省 ·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

发文机关: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12-2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江苏省 · 连云港市

本站摘要

连云港市《连云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2-20。地市级氢能专项规划,含"构建氢能高效供应体系"等六大体系与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安排。该页为连云港市发改委官网(fgw.lyg.gov.cn)发改工作栏目对该规划的印发布,正文为该规划六大任务的完整表述,未检索到单独的政策文件正文短链。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策要点地市级氢能专项规划,含"构建氢能高效供应体系"等六大体系与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安排。该页为连云港市发改委官网(fgw.lyg.gov.cn)发改工作栏目对该规划的印发布,正文为该规划六大任务的完整表述,未检索到单独的政策文件正文短链。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