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现行有效浙江省

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

浙发改能源〔2023〕213号

发文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字号:浙发改能源〔2023〕213号发布日期:2023-11-03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浙江省

本站摘要

浙江省《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1-0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提出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至2025年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政策要点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提出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至2025年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
  • 政策要点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提出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至2025年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