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通知现行有效山东省

山东省氢能车辆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

鲁交财〔2024〕2号

发文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文字号:鲁交财〔2024〕2号发布日期:2024-03-01施行日期:2024-03-01有效期至:2026-02-2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东省

本站摘要

山东省《山东省氢能车辆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4-03-01。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2024-03-01报道: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文号鲁交财〔2024〕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2024-02-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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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政策要点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2024-03-01报道: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
  • 优惠/有效期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2024-03-01报道: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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