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山东省 · 青岛市
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东方氢岛)
青政字〔2024〕15号
发文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青政字〔2024〕15号发布日期:2024-08-0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东省 · 青岛市
本站摘要
青岛市《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东方氢岛)》(青岛市人民政府),2024-08-01。青岛市政府(城阳区转载)公开《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青政字〔2024〕15号),首项任务建设“东方氢岛”,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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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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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
- 政策要点青岛市政府(城阳区转载)公开《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青政字〔2024〕15号),首项任务建设“东方氢岛”,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
- 政策要点青岛市政府(城阳区转载)公开《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青政字〔2024〕15号),首项任务建设“东方氢岛”,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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