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通知现行有效河南省

河南省氢能货车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开门红政策)

豫政办明电〔2025〕1号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豫政办明电〔2025〕1号发布日期:2025-01-06施行日期:2025-01-25有效期至:2025-12-3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河南省

本站摘要

河南省《河南省氢能货车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开门红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01-0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明电〔2025〕1号)第17条: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电动货车实行7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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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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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要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明电〔2025〕1号)第17条: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电动货车实行7折优惠
  • 优惠/有效期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明电〔2025〕1号)第17条: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电动货车实行7折优惠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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