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通知现行有效广东省

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

发文机关: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文字号: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发布日期:2026-08-13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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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2026-08-1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业务通知”栏目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正文第(二)项明确“重点支持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国家和省零碳园区改革试点项目以及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成文2026年8月13日、发布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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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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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
  • 政策要点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业务通知”栏目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正文第(二)项明确“重点支持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国家和省零碳园区改革试点项目以及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成文2026年8月13日、发布2026年8月14日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drc.gd.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 数据置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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