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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深交规〔2026〕5号

发文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文字号:深交规〔2026〕5号发布日期:2026-06-23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广东深圳

本站摘要

广东深圳《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6-06-2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6〕5号),细则对液化天然气(LNG)、电力、氢、甲醇、液氨等纯清洁燃料船舶,以及港区内运营的电动、LNG、氢能等清洁能源动力拖车分档给予资助,落款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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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发文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要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6〕5号),细则对液化天然气(LNG)、电力、氢、甲醇、液氨等纯清洁燃料船舶,以及港区内运营的电动、LNG、氢能等清洁能源动力拖车分档给予资助,落款2026年6月23日
  • 政策要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6〕5号),细则对液化天然气(LNG)、电力、氢、甲醇、液氨等纯清洁燃料船舶,以及港区内运营的电动、LNG、氢能等清洁能源动力拖车分档给予资助,落款2026年6月23日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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