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四川省

四川省氢能汽车高速免费通行(全省推广)

川办发〔2024〕48号

发文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川办发〔2024〕48号发布日期:2024-11-06施行日期:2024-11-06有效期至:2027-11-06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四川省

本站摘要

四川省《四川省氢能汽车高速免费通行(全省推广)》(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11-0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8号)第11条: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2024-11-06起施行,有效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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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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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要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8号)第11条: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 优惠/有效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8号)第11条: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www.sc.gov.cn
  • 采集时间:2026-09-22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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