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办法现行有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哈政办规〔2023〕2号

发文机关: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哈政办规〔2023〕2号发布日期:2023-09-29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本站摘要

哈密市《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09-29。地市级加氢站管理专项规范性文件;该页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库”栏目转载的哈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全文(含住建、发改、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分工,正文“氢”出现1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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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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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要点地市级加氢站管理专项规范性文件;该页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库”栏目转载的哈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全文(含住建、发改、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分工,正文“氢”出现178次)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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