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标准现行有效山西省吕梁市

吕梁市加氢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吕政办发〔2022〕35号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2〕35号发布日期:2022-06-17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本站摘要

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市加氢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6-17。页面公开要素: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22〕35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正文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及能源岛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工作”;第五条“支持依法依规已建成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加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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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要点页面公开要素: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22〕35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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