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7月20日发布氢能行业深度报告《从绿色航运看绿色甲醇空间及节奏》,核心要点如下。
IMO环保法规推动航运脱碳,绿色甲醇成船东理想选择
氢能等绿色燃料已被视为应对国际海事组织(IMO)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以及未来船舶低碳化发展的关键解决方案。航运业碳排放约占全球人类活动碳排放总量的近3%。自2011年以来,IMO相继推出船舶能源效率指标(EEDI)等环保法规;2018年正式发布航运脱碳战略初稿,规划至迟2030年底实现船队平均碳强度降低至少40%、总碳排放量减少20%(并尽可能实现30%);到2040年航运碳排放较2008年水平降低70%,努力达到80%;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此外法规还包括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控制要求。
为应对法规,船东可采取降低航速、节能技改及采用替代燃料等措施。在众多替代燃料中,绿色甲醇能满足IMO现有所有环保标准,对海洋环境污染最小(半数致死浓度LC50值最高),被认为是船东实现长远发展的理想选择。
需求端:绿色甲醇订单超672万吨,2025下半年起放量
目前已有超过672万吨的绿色甲醇订单等待交付,将推动市场快速增长。其中使用替代燃料的船舶占比高达49.5%,LNG动力船舶主要用于LNG运输,甲醇动力船舶主要分布在集装箱船领域。参考Ship&Bunker数据,甲醇动力船舶现有订单与绿色甲醇需求量相当,均为672万吨;结合中远海控单TEU油耗推算,集装箱船所需绿色甲醇约664万吨,与订单量基本吻合,但未考虑双燃料船舶及油轮、散货船需求。
按IMO目标,2030年零碳燃料使用比例应达5%至10%;若全部由绿色甲醇提供,对应需求量将在2130万吨至4260万吨之间,但船舶技术路线尚未确定,该极端假设实现概率相对较低。
甲醇集装箱船(含Ready)交付节奏如下,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绿色甲醇需求量将大幅增加:
| 交付区间 | 交付量(万TEU) |
|---|---|
| 2024年下半年 | 19.65 |
| 2025年 | 43.08 |
| 2026年 | 58.24 |
| 2027年 | 47.38 |
供给与成本:落地项目偏少、成本偏高,价格弹性可期
供应端绿色甲醇规划项目数量众多,但真正落地实施较少,生产成本相对较高。预计随着船舶交付加速,行业可能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绿色甲醇价格波动并呈现价格弹性。
在绿电成本0.25元/千瓦时、电解槽年负荷4000小时、制氢系统投资700万元/5MW的条件下,绿色甲醇生产成本为每吨4272.84元,其中原料气成本占比高达86.29%,氢气成本占75.33%的份额。
降本路径:一是通过降低风光发电成本、电解槽成本及电解槽能耗来降低绿氢生产成本;二是降低二氧化碳成本;三是通过提高催化剂性能等手段降低成本。
绿醇产业链相关公司梳理(不含绿氢)
冰轮环境(上游生物质气化与碳捕集)
公司布局CCUS技术,深耕核心设备螺杆压缩机,自主研发的螺杆增压装置和制冷装置系列化产品适用于多种CCUS技术。来自天然气处理厂、化工厂、电厂、钢厂、水泥厂等的含碳尾气捕集后,通过螺杆CO₂压缩机组增压至满足液化的压力,再经净化、精馏冷箱液化获得CO₂液体并罐装存储,制冷装置提供冷量实现液化。产品已在甲醇制氢、天然气制氢、煤制氢、合成氨、天然气净化、沼气提纯、油田伴生气等CCUS项目中应用,相关碳捕集量累计超1000万吨/年。典型客户包括伊利集团CO₂乳品项目、凤祥食品CO₂肉制品加工项目、广州港南沙港CO₂物流中心项目,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国家能源集团、晋煤集团等能源化工企业的CO₂回收液化、油田驱油项目。
吉电股份(中下游:绿醇项目运营商)
公司为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运营商,形成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协同发展思路。在建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装机80万千瓦(风电7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制绿氢3.2万吨/年、制绿氨18万吨/年,年减碳排放约65万吨,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4.57%,预计2024年底具备试生产条件。绿醇项目储备上已备案大安、四平等多个项目。2023年12月,公司与中远海运、上港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并控股(中远海运持股35%、上港能源持股10%),将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打造成"制运加用"全链条的绿色甲醇国际化公司——中远海运为绿色甲醇用户、需求迫切,上港能源为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助力。
中国天楹(中下游:绿醇项目投资运营方)
2023年9月,公司内蒙古科左中旗风光储氢氨一体化产业园示范项目获批,配套新能源规模130万千瓦,设计制氢能力5万吨/年,配套年产48万吨合成氨。据招投标网信息,天楹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土石方工程于2024年7月4日招标,项目规划风电、光伏新能源装机容量2.639GW,合计年产绿氢15万吨、绿甲醇80万吨。
辉丰股份(绿醇运输与分销商)
公司为中能建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的运输和分销商。2023年7月公告,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与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经营液氨、甲醇储运销业务,注册资本500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49%与51%,由中能建控股并承接其在吉林松原、甘肃兰州、酒泉、山东青岛及内蒙古、四川、河北、新疆等地产出的液氨、甲醇产品储运销业务。此外,辉丰石化还与宝武清能签订《氨氢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并升级为《氨氢能源领域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