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办法现行有效河南省 · 安阳市

安阳市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

安政办〔2023〕2号

发文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安政办〔2023〕2号发布日期:2023-01-05政府网站发布:2023-02-06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河南省 · 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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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摘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阳市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办〔2023〕2号),成文日期2023年1月5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3年2月6日。办法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安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经营和管理,预防车用氢能安全事故,促进车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安阳市行政区域内汽车加氢站的规划建设、应急保障、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界定汽车加氢站是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罐)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及专门设施,包括固定式加氢站与撬装式加氢站,并含与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合并建设的合建站,加氢介质包括气态氢和液态氢;确立市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汽车加氢站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监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气象、公安、交通运输、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适用加氢站类型2

    口径说明:固定式加氢站、撬装式加氢站(含合建站)

  • 加氢介质2

    口径说明:气态氢、液态氢

  • 行业主管部门市城镇燃气主管部门

    口径说明:负责全市汽车加氢站监督管理

  • 协管部门11

    口径说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气象、公安、交通运输、消防、城市管理等

  • 管理办法章节总则等

    口径说明:覆盖规划建设、应急保障、经营服务、安全管理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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