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办法现行有效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包头市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发文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2-07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本站摘要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2月7日印发《包头市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2025—2026年对建成投运的加氢站按购置和安装总投资不超过20%奖励,最高200万元,按4:3:3分三年拨付;对绿氢终端价格不高于25元/公斤的固定加氢站给予运营奖励:2025年每公斤8元、单站最高80万元;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减免氢能车辆市内过路费;支持输氢管道布局建设,鼓励油氢电气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2026年对建成投运的加氢站按购置和安装总投资不超过20%
口径说明:奖励
- 最高200万元
- 按4:3:3分三年拨付
- 对绿氢终端价格不高于25元/公斤
口径说明:的固定加氢站给予运营奖励:2025年每公斤8元、单站最高80万元
- 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减免氢能车辆市内过路费
- 支持输氢管道布局建设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官网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
- 南通市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江苏省 · 南通市2026-06-05
- 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福建省 · 厦门市2025-09-22
-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湖北省 · 武汉市2025-09-20
- 邯郸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河北省 · 邯郸市2024-09-28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 · 嘉兴市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