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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政字〔2023〕84号

发文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滨政字〔2023〕84号发布日期:2023-11-30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东省 · 滨州市

本站摘要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由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字〔2023〕84号印发,2023年11月30日成文并公开发布,索引号 004371095/2023-00353。方案以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提出拓展化工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电网谷段“浅绿电力”制氢等多元化制氢渠道,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加强氢能应用试点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研发应用,并加快车用 LNG 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建设。量化目标明确: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4座以上、氢能产业链进入全面示范运营阶段;到2030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13座以上、氢能生产应用达到区域内领先水平。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4座以上

    口径说明:原文「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4座以上,氢能产业链进入全面示范运营阶段」

  • 2030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13座以上

    口径说明:原文「到2030年,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站)13座以上,氢能生产应用达到区域内领先水平」

  • 多元化制氢渠道

    口径说明:原文「拓展化工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电网谷段“浅绿电力”制氢等多元化制氢渠道;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加强氢能应用试点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研发应用」

  • 车用 LNG 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布局

    口径说明:原文「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建设」

  • 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

    口径说明:原文「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 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7%

    口径说明:原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

  • 2030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

    口径说明:原文「到2025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 “十五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

    口径说明:原文「“十五五”期间,全市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470万千瓦、500万千瓦和30万千瓦」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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