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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成经信财〔2024〕41号

发文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发文字号:成经信财〔2024〕41号发布日期:2024-05-17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四川省 · 成都市

本站摘要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9部门于2024年5月17日联合印发《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成经信财〔2024〕41号),经市政府同意。主要目标:到2026年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整车或核心零部件相关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3000辆;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含制氢加氢一体站5座)。支持措施包括: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产销奖励;参与示范项目的车辆按1:1比例给予购置奖励,示范期内每年给予1.2万元/辆运营补贴;对制氢加氢一体站、液态加氢站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贴;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受成都市货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和尾号限行限制,通行市管高速且安装使用ETC的免除通行费。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到2026年)200亿元

    口径说明:超过200亿元

  • 培育全国前五头部企业5

    口径说明:不少于5家

  • 累计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3000

    口径说明:不少于3000辆

  • 建成各类加氢站20

    口径说明:含制氢加氢一体站5座

  • 单一车型最高产销奖励5000万元
  • 制氢加氢一体站/液态加氢站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
  • 示范项目运营补贴1.2万元/辆·年

    口径说明:示范期内每年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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