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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韩政办发〔2024〕10号

发文机关: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韩政办发〔2024〕10号发布日期:2024-05-15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陕西省 · 韩城市
适用环节制氢加注应用

本站摘要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5月15日印发《韩城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韩政办发〔2024〕10号)。规划在审批机制方面提出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氢能运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加氢站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明确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加氢站建设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实行一站式审批、数字化审批、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出台氢燃料电池汽车专项支持政策,开展不受污染天气限制、不限号通行等路权支持,并制定减免停车费、检测站优先办理、氢燃料电池不计重、报废旧车同时更换氢燃料电池汽车给予适当补贴等措施;对列入《陕西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综合保险,提升企业信心;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设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规划期2024-2030
  • 绿氢生产准入

    口径说明:绿氢生产项目及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不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 加氢站管理模式

    口径说明: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经营性加氢站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 审批机制

    口径说明:由市发改委牵头,一站式审批、数字化审批、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 车辆路权支持

    口径说明:不受污染天气限制、不限号通行;减免停车费、检测站优先办理、氢燃料电池不计重、报废旧车换购补贴等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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