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湖北省 · 黄石市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发〔2026〕18号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黄政发〔2026〕18号发布日期:2026-07-30施行日期:2026-07-3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 黄石市

本站摘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由黄石市人民政府以黄政发〔2026〕18号印发,发文与发布日期均为2026年7月30日,效力状态「有效」,栏目为「政策—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方案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环综合〔2025〕1号)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24〕11号)。氢能相关内容有两处: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行动中提出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前瞻布局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氢能等未来产业;在绿色生活方式部分提出实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布局加氢站、新能源重卡超充站、换电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目标包括到2027年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8%、争创全国零碳园区试点。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列入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口径说明:原文「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大力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聚链成群,前瞻布局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氢能等未来产业」

  • 统筹布局加氢站等交通能源设施

    口径说明:原文「实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布局加氢站、新能源重卡超充站、换电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 2027年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8%

    口径说明:原文「到2027年,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8%,鼓励新增或更新生活垃圾运输车、轻型环卫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持续推进新能源化」

  • 争创全国零碳园区试点

    口径说明:原文「到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争创全国零碳园区试点」

  • 零碳园区与国家级绿色园区创建

    口径说明:原文「支持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支持大冶湖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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