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现行有效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42号

发文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42号发布日期:2022-11-1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适用环节制氢加注应用

本站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0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842号)。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200万吨;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发展格局,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将宁东打造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明确5方面18项重点任务。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

    口径说明:以上

  • 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

    口径说明:—200万吨

  • 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发展格局
  • 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
  • 将宁东打造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 方面18项重点任务5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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