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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 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机关: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07-02施行日期:2025-07-02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坪山区

本站摘要

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将氢能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之一,支持氢燃料电池(SOFC)等示范应用,并对氢能领域中试生产线、标准制定给予资金扶持。氢能领域中试线按设备投资额10%最高支持100万元,主导标准制定最高奖励30万元。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领域中试线设备投资扶持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支持万元
  • 氢能标准制定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万元
  • 氢能重点支持领域定位重点支持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
  • SOFC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支持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技术示范应用,打造热电联供应用场景
  • 氢能交通装备示范方向鼓励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冷链配送物流车、牵引车、垃圾转运车、氢能动力无人机、氢燃料电池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HVTOL)等技术装备研发及推广应用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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