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江苏省 · 常州市天宁区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天政发〔2024〕74号

发文机关: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常天政发〔2024〕74号发布日期:2024-12-26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江苏省 · 常州市天宁区

本站摘要

《常州市天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利用,积极探索氢能发展,主动融入常州“氢湾”建设,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装备等领域推进氢能一体化发展;同时推进新能源产业链装备研发中心建设,加强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产业强链提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民生福祉、美丽宜居、区域协同五大方面部署碳达峰行动,是天宁区落实上级碳达峰要求与培育氢能产业的具体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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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发展方向主动融入常州“氢湾”建设,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装备等领域推进氢能一体化发展
  • 人才与研发加强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 方案结构产业强链提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民生福祉、美丽宜居、区域协同五大方面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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