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湖北省 · 武汉市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武政规〔2025〕9号

发文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武政规〔2025〕9号发布日期:2025-09-2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 武汉市

本站摘要

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鄂政办发〔2024〕45号),构建“一核(武汉经开区)一都(青山区)两翼(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氢能产业集聚区。目标到2027年将武汉打造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120亿元),氢气总产能达4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20座,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突破2500辆。政策上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最高支持80万元,对企业承担国家级氢能重大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项最高500万元支持。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7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目标200亿元

    口径说明:其中氢能汽车及应用装备产值120亿元

  • 2027年加氢站建成目标20

    口径说明: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环线

  • 2027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2500

    口径说明:突破2500辆

  • 国家级项目配套支持上限500万元/项目

    口径说明: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