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湖北省 · 武汉市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武政规〔2025〕9号
发文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武政规〔2025〕9号发布日期:2025-09-2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 武汉市
本站摘要
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鄂政办发〔2024〕45号),构建“一核(武汉经开区)一都(青山区)两翼(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氢能产业集聚区。目标到2027年将武汉打造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120亿元),氢气总产能达4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20座,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突破2500辆。政策上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最高支持80万元,对企业承担国家级氢能重大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项最高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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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7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目标200亿元
口径说明:其中氢能汽车及应用装备产值120亿元
- 2027年加氢站建成目标20座
口径说明: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环线
- 2027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2500辆
口径说明:突破2500辆
- 国家级项目配套支持上限500万元/项目
口径说明: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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