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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锡集群发〔2023〕9号

发文机关:无锡市“465”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发文字号:锡集群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05-19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江苏省 · 无锡市

本站摘要

于2023年5月19日印发《无锡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到2025年氢能和储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到2025年建成5座以上氢气站(新建加氢站3座以上);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辆以上、氢能船舶10艘以上;到2025年全市制氢能力达到20吨/日,水电解制氢装备制氢能力达到5GW。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氢能和储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
  • 到2025年建成5

    口径说明:以上氢气站(新建加氢站3座以上)

  • 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

    口径说明:以上、氢能船舶10艘以上

  • 到2025年全市制氢能力达到20

    口径说明:/日

  • 水电解制氢装备制氢能力达到5GW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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