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08-0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适用环节制氢加注应用

本站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能源产业定位,以绿氢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氢能产业示范区为抓手,推动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发展,推进“西氢东送”,打造国家大型绿氢供应和出口基地。目标分两步:2023年建设2-3个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突破2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突破50辆;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1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1500辆以上。方案部署氢能基础设施、多元化应用(工业绿氢替代、交通重卡短倒、多能互补储能)、装备制造和创新体系四项重点任务,并配套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氢十条”政策。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目标10万吨/年

    口径说明:2023年先突破2万吨/年

  • 2025年氢燃料电池车推广目标1500

    口径说明:1500辆以上

  • 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目标2-3

    口径说明:2023年目标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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