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北京市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京经信发〔2021〕79号
发文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字号:京经信发〔2021〕79号发布日期:2021-08-16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北京市
本站摘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是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核心市级文件。方案提出两步走:2023年前培育5-8家国际影响力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产业链累计规模突破500亿元、减碳100万吨,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培育10-15家龙头企业,建成3-4家国际一流研发创新平台,京津冀产业链累计规模1000亿元以上、减碳200万吨,新增37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突破1万辆,并建设“氢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空间上北部以昌平“能源谷”为核心打造研发创新示范区,南部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与应用示范区。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目标10000辆
口径说明:2023年前先推广3000辆
- 2025年加氢站建设目标74座
口径说明:2023年前建成37座、2025年前再新增37座
- 2025年京津冀产业链累计规模1000亿元
口径说明:减碳200万吨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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