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发〔2024〕6号

发文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赤政发〔2024〕6号发布日期:2024-04-28政府网站发布:2024-07-29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本站摘要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由赤峰市人民政府以赤政发〔2024〕6号印发,2024年4月28日成文,市政府网站 2024年7月29日发布。方案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量身布局氢能全链条:实施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工程,计划实施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227.90亿元;建设高新区总计40万吨/年的电解水制氢装置,搭建园区“氢岛”并配套储氢罐与管网输配;以远联钢铁为试点开展氢冶金示范(2030年前按20万吨规模);实施152万吨/年零碳氢氨项目、万吨级液态阳光甲醇示范工程;建设绿氢交通工程,到2025年建设加氢站2座、推广燃料电池重卡50台以上,到2030年建设加氢站10座、推广重卡300台以上,并提出到2030年氢能产业初具规模、构建“制储运用研一体化”氢能产业链。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工程投资227.90亿元

    口径说明:原文「(三)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工程 计划实施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227.90亿元」

  • 电解水制氢装置规模40万吨/年

    口径说明:原文「重点实施以中水为水源的绿电制氢工程,建设高新区总计40万吨/年的电解水制氢装置,进行绿氢的制备、提纯,搭建园区“氢岛”,配套建设储氢罐,采用管网输配方式」

  • 2025年绿氢交通加氢站2

    口径说明:原文「计划到2025年,建设加氢站2座,推广燃料电池重卡50台以上」

  • 2030年绿氢交通加氢站10

    口径说明:原文「到2030年建设加氢站10座,推广重卡300台以上,力争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2万吨左右」

  • 2030年燃料电池重卡推广300台以上

    口径说明:原文「推广重卡300台以上,力争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2万吨左右」(2025年阶段目标为 50 台以上)

  • 氢冶金示范规模(2030年前)20万吨

    口径说明:原文「以远联钢铁为试点应用场景,采用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进行氢冶金,2030年前按照20万吨规模进行氢冶金示范,建立中试示范项目,对大规模氢冶金的可行性进行试点,力争每年节约CO2 13.6万吨」

  • 零碳氢氨项目产能152万吨/年

    口径说明:原文「重点实施152万吨/年零碳氢氨项目,利用绿电制氢为原料制备的液氨产品,应用于园区内的伊品生物等用氨企业,通过碳足迹的角度替代煤制氨,力争每年减少CO2排放600万吨」

  • 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含输氢管网)50.56亿元

    口径说明:原文「(七)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计划实施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50.56亿元……重点实施高新区天然气管道、蒸汽管网、输氢管网、输氨管网、微电网、储能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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