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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东发改〔2023〕245号

发文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文字号:东发改〔2023〕245号发布日期:2023-12-12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东莞市

本站摘要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12月12日印发《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东发改〔2023〕24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下发。以「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为主线,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能装备先进制造基地与示范应用核心区为目标,重点推动氢能产业技术创新化、装备自主化、示范多元化、产业集聚化,实施研发创新水平提升、装备制造业全链条培育、燃料电池汽车强链补链、产业生态培育、示范应用多元拓展五大工程。优先发展氢气制、储、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在广深沿江高速、京港澳高速、G107、S256等重要交通干道规划布局加氢站。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目标(到2025年)900
  • 建成加氢站(到2025年)20
  • 集聚龙头骨干企业(到2025年)3

    口径说明:3家以上

  • 集聚成长型企业(到2025年)50

    口径说明:50家以上

  • 建成氢能相关创新载体(到2025年)5

    口径说明: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5家以上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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