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补贴政策现行有效广东省 · 佛山市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
南府办〔2025〕4号
发文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南府办〔2025〕4号发布日期:2025-07-10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佛山市南海区
本站摘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政策,设立区级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涵盖在南海区建设运营加氢站、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氢能源车辆运行及相关工业用氢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准入门槛为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1000公斤、撬装式不低于500公斤;扶持范围包括商业化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等,车辆覆盖氢燃料电池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观光车、叉车等。据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500万元/站。佛山累计建成加氢站36座居全国城市第一,南海为佛山氢能产业主要承载区。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固定式加氢站建设补贴上限500万元/站
口径说明:据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口径
- 固定式加氢站准入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日
口径说明:撬装式不低于500公斤/日
- 南海区已投运加氢站15座
口径说明:截至2025年7月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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