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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云府办〔2025〕223号

发文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云府办〔2025〕223号发布日期:2025-12-15政府网站发布:2025-12-18施行日期:2025-12-15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 白云区

本站摘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2月15日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文号云府办〔2025〕223号,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文件从应用场景、基础设施、制造业项目、科技创新、投融资、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应用端聚焦长途运输和重载场景,推动氢燃料电池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物流车应用,争取使用比例不低于50%,并探索氢能船舶、无人机等应用。加氢站方面,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获省市级专项补贴的站点给予配套建设补贴: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50万元,其余固定式加氢站每站25万元,省市区各级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50%。制造业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2%(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或新设备购置额5%(购置达2000万元及以上)扶持,同一企业最高2000万元;首台(套)装备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最高奖励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揭榜挂帅重大项目单个最高资助1000万元。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加氢站配套建设补贴50万元/站

    口径说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50万元;其余固定式加氢站每站25万元;要求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

  • 加氢站各级补贴上限500万元/站

    口径说明: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50%

  • 制造业项目投资扶持比例2%

    口径说明:当年实际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及厂房购置费用),按全年实际投资额2%扶持

  • 新设备购置扶持比例5%

    口径说明:当年购置新设备达2000万元及以上,按购置额5%给予一次性扶持

  • 单企业最高扶持2000万元

    口径说明:制造业项目条款同一企业最高扶持2000万元

  • 首台(套)装备奖励300万元

    口径说明:国家级最高300万元、省级100万元、市级20万元

  • 揭榜挂帅重大项目资助1000万元

    口径说明: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

  • 氢能产业基金规模3亿元

    口径说明:云新一号、白云新势能等基金共约3亿元规模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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