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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吉政办发〔2022〕36号

发文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36号发布日期:2022-10-14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吉林省

本站摘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0月14日印发《「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6—8万吨/年,建成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500辆,产业产值100亿元;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30—40万吨/年,加氢站70座,车辆7000辆,产值300亿元;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120—150万吨/年,加氢站400座,车辆7万辆,产值1000亿元;绿氢合成氨、绿色甲醇等产能2035年达600万吨。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6

    口径说明:—8万吨/年

  • 建成加氢站10
  • 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500
  • 产业产值100亿元
  •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30

    口径说明:—40万吨/年

  • 加氢站70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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