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办法已过期限重庆市 · 九龙坡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

九龙坡经信委发〔2025〕8号

发文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字号:九龙坡经信委发〔2025〕8号发布日期:2025-03-01施行日期:2025-03-01有效期至:2025-08-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重庆市 · 九龙坡区

本站摘要

本政策措施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九龙坡经信委发〔2025〕8号印发,成文日期2025年3月1日,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及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速氢燃料电池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十四五」期间对已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国产替代等重大科技突破的研发类项目,最高按实际投入30%给予产业化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亿元;对额定功率180KW以上并投入商业应用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给予推广补助,最高1元/W,单次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二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体牵头企业按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给予激励奖励。三是加速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探索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鼓励合作、合资建设综合能源站、制加氢一体站。四是加速推动金融赋能,探索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研发项目产业化补助比例30%

    口径说明:最高按研发项目实际投入30%给予产业化补助

  • 单个项目产业化补助上限2000万元

    口径说明: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

  • 大功率燃料电池推广补助1元/W

    口径说明:对额定功率180KW以上并投入商业应用的氢燃料电池,补贴标准最高1元/W,单次补贴数量不超过300台

  • 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管理可不进化工园区

    口径说明:积极争取重庆市政策试点,探索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按与化工外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进行管理

  • 政策有效期2025-08-31

    口径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补贴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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