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规划已过期限浙江省 · 上虞区

绍兴市上虞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文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日期:2022-04-20施行日期:2022-04-20有效期至:2025-12-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浙江省 · 上虞区

本站摘要

上虞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将氢能源列为伺机发展的三大未来产业之一,提出循环利用工业副产氢、推进制储输用氢全产业链发展,并探索与宁波共建长三角氢能试验场,结合杭州湾经开区化工与装备制造基础,择机引育制氢、储运及燃料电池应用示范项目。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制氢依托工业副产氢循环利用区内工业副产氢
  • 培育储输氢与加氢装备加快培育储(输)氢、加氢装备产业
  • 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制氢、储(输)氢、用氢等全产业链发展
  • 氢能示范先行区定位力争成为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布局示范先行区
  • 甬虞协同氢能试验场探索与宁波协同建设氢能源产业集群,共同打造“长三角氢能试验场”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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