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现行有效山西省

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晋发改高新发〔2022〕308号

发文机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发文字号:晋发改高新发〔2022〕308号发布日期:2022-07-29政府网站发布:2022-08-0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西省

本站摘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于2022年7月29日印发《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晋发改高新发〔2022〕308号)。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过1万辆;到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到2035年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在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储能示范。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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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过1万辆
  • 到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
  • 到2035年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
  • 在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储能示范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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